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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会

文字: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2-12-02  浏览次数:

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会

11月30日下午,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在仙林校区工科楼二楼报告厅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会。江苏省委宣讲团成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教授应邀作宣讲报告。法学院党委书记闫海峰、党委副书记龚莉红、副院长蔡养军、副院长陈红梅、副教授戴德生,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陈翔、教授王敏光、教授卓承芳参加报告会。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胡宜奎教授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梅景辉教授主持。

夏锦文教授围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主题,从如何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学习报告的核心内容和思想逻辑、如何深刻把握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如何深刻把握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历史责任以及如何深刻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等六个方面,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了系统深入、全面准确的解读。夏锦文教授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要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战略意义、世界意义。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胡宜奎院长表示,中共中央、江苏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了全面部署,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共同邀请夏锦文教授为师生作宣讲报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党的二十大的深远意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梅景辉院长强调,要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彻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之中,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科教兴国与人才强国战略以及培养时代新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各种社会思潮的方向引领、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和实践引领作用。

乘风华正茂之东风,砥砺勇毅前行之初心。本次报告使师生们对于党的二十大精神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感悟,大家纷纷表示要在新征程的战鼓声中奋勇向前,增强志气、骨气、底气,拿出决心、信心、恒心,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勇担时代责任。

(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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