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何志鹏教授来360直播讲述新中国国际法实践的起航
文字:胡宜奎 发布日期:2018-12-25 浏览次数:何志鹏教授讲学现场 法学院供图
12月21日上午,第八届“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志鹏教授应邀在仙林校区德正楼404会议室作了题为“新中国国际法实践的起航”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刘超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讲座。
讲座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包括:问题的提出、用国际法来固化新格局、对国际人格的追求、在斗争中应用规则、总结与启示。
何志鹏教授首先回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法学的发展沿革,进而提出了国际法在中国的应用和实践问题。针对该问题,他提出要用国际法来固化新格局。他着重回顾了中苏关系发展的三个历史背景:1945年中苏签订了《友好同盟条约》。中苏关系的建立对内、对外宣示了崭新的国际关系,维护了国家利益,确立了中国的地位。中苏关系的发展历程展现了大国之间的利益纠葛和博弈的复杂性。
接着,他提出要积极争取国际法人格。他从国际法上的承认和继承的条件入手,深刻剖析了承认和继承的主体是国家还是政府,方式是宣告还是构成,并以中国争取联合国合法席位为例,对中国争取席位的过程进行了分析,阐释了国际法人格对主权国家重要性。
最后,何志鹏教授向大家介绍了斗争规则。他从朝鲜战争说起,为大家生动地展示了中国的国际法观念。新中国在国际法上的知识和能力还显得稚嫩,但对于国际法的关注和重视却是不容忽视和否定的事实。建立斗争中的规则要包含战略全局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历史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历史思维和法治思维。
在交流环节,何教授与师生们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