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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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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字:  发布日期:2013-12-23  浏览次数:

本校各单位:

现将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假期时间

1、学生2014119考试结束后可以离校,下学期22223日报到注册,224正式上课。

2、教师在完成期末考试工作并将学生成绩交至各学院(部)后,从2014120起可以休假,221前返校,到所在学院(部)报到。

3、全体教职员工自2014120开始轮休,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轮休,221全校教职员工恢复正常上班。

42014118(周六)、119(周日)、222(周六)、223(周日)各部门正常上班。

二、寒假工作

1、各教学部门要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务处的要求,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和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登分统计工作,安排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必须在2014120前将学生成绩交至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应确保放假一周内寄发学生成绩单至学生家长。各学院(部)和有关部门要注意为教师的科研工作和教学准备工作、毕业班学生的就业工作等正常开展创造条件。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3、寒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教育,以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并对仓库、书库、实验室、资料室、档案室等要害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各单位应对安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严防不测事件的发生。对本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及时落实解决措施。

4、总务、后勤、基建等部门应利用寒假抓紧对教室、宿舍等教学、生活设施进行检查维修,采取防冻保暖措施,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基建处、科技园有限公司,做好假期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密工作,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5、各单位应做好春节慰问工作,对离、退休人员、军烈属、困难职工和因病住院人员进行慰问。

6、寒假期间,离校人员要注意安全,按时返校。

三、假期值班

假期值班是确保学校安全和及时处理问题的有效措施,值班人员应高度重视、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好值班记录工作。

1、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在福建路校区及仙林校区负责总值班。福建路校区值班地点设在综合楼505室,值班室钥匙在综合楼一楼大厅报警中心领取,值班电话:83494110;仙林校区值班地点设在仙林培训楼401,值班室钥匙在培训楼总台领取,值班电话:84028741

2、各学院务必安排落实好本部门假期值班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及假期学生工作。凡有学生留校的学院应成立学生留校管理工作小组,保证每天安排学院负责人和学工干部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留校学生学习、生活中发生的各类问题。

3、保卫处、总务处、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医院等部门要认真安排仙林校区、福建路校区的部门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电话等于2014110前报校长办公室(仙林校区行政楼1111室,电话84028778,传真84028955)

4、保卫处重点巡查校园安全,特别是办公楼、实验室等部位的防火防盗问题;总务处、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实验与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重点保证教职工和留校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条件,加大水电使用安全的检查力度,保证网络和电视信号畅通;校医院加强留校学生的医疗保障与疾病防控。

5、红山学院、桥头校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桥头校区值班制度,确保安全, 2014110前将值班表报送校长办公室。

6、继续教育学院安排好在福建路校区的值班工作,值班表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7、教职工班车从2014120220停开,执行节假日班车运行时刻表。221起所有班车恢复正常行驶。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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